严正声明

发布时间:2024-05-16

近期,发现多份伪造中国中药有限公司(下称“我公司”)印章及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药材股份”)的相关公司章程、工商登记文件、股东(大)会决议文件,社会影响恶劣,严重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。对此,我公司再次声明如下:

1.自2016年11月起,我公司在药材股份的持股比例持续为 25%。作为参股股东,我公司不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,既非该公司的控股股东,也非实际控制人。

2.针对药材股份虚构股东大会会议,伪造股东大会决议、伪造我公司推荐董事签字及伪造、变造其公司章程等违法行为,我公司已依法提起诉讼并获法院支持;就其伪造印章等涉嫌犯罪行为,我公司已向公安机关依法举报,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

3.出于社会责任,我公司已在官网上多次发布澄清声明,提醒相关主体对药材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的主体资格、资质信用、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核,穿透审查,提高警惕,加强防范,以免上当受骗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4.鉴于药材股份管理混乱、多次实施侵害国药集团及我公司利益的行为,且屡禁不止,我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国药集团的有关要求,全力推动参股股权尽快、完全退出,绝无可能对药材股份增持股份或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。

特此声明。


中国中药有限公司

2024年5月16日